我的重型機車駕照,在民國94年就已經過期、必須換照了。


    石化什麼?駕照還有過期這回事?我不知道,我是真的不知道耶!


    所以民國95年中,當我騎車違規被交通警察逮捕之後,挖哩咧!除了當時違規的那條罪名罰款,另外還被重罰1800元,且駕照沒收,不予發還。警察當時跟我說:「到公館水源大樓的交通裁決所去領駕照。」


    好了,結果我到交通裁決所繳了罰款,櫃檯小姐很熱心地要幫我辦新駕照,「來,麻煩給我一吋照片兩張。」一句話像點穴般讓我愣在那邊,什麼?還要帶相片喔?


    「那你改天帶相片和兩百元規費到監理處辦也可以。」小姐給我衷心的建議。


    監理處?我一直很清楚知道是位於八德路上。可是不曉得基於什麼朦朧的心境,或許是一點得過且過的僥倖心態,也或許是懶得再跑一趟的厭煩脾氣,總之就是一天拖過一天沒去辦新照。這一拖,竟然兩年的時間就如此一晃過去,又要引得我叫,「時間過得好快啊!」


    當然,兩年間摩托車是不可能不騎的,我也從來沒忘了自己是無照駕駛的身分,尤其是偷偷違規的時候──基本上,叫我百分之百遵守交通規則是難上加難,特別是上班趕時間,闖黃燈、紅燈右轉、行駛快車道、未依規定待轉……甚至是逆向行駛,無惡不作時的罪惡感更加強烈。心裡很清楚,萬一被抓到事情就大條了!於是騎車更繃緊了神經,眼觀四面,耳聽八方,隨時注意交警的動向,提心吊膽到一個草木皆兵的境界。


    (XD咿!要遵守交通規則啊!叔叔是有練過的,小朋友千萬不能學,學壞被警察贓到了不要來找我喔!)


    有一次在家附近遇到臨檢,交警設路障攔車隨機抽檢,我看到前面的騎士被要求拿出駕照時緊張得快休克,完了!心裡開始籌畫起十七、八條為什麼身上沒駕照的謊言,似乎就沒一條真能管用。


    呼!幸好輪到我時,警察揮了一下手叫我直接PASS過去,沒要求我拿出駕照。好險啊!細胞不知道死掉多少。


    嗚嗚嗚,我不是好國民,我對不起國家社會,這樣下去不行。跪拜禮new


終於,前幾天趁著到京華城看電影,硬著頭皮順道走到監理處去。已經兩年了,我的駕照該不會已經被註銷了吧?


到監理處辦各種業務的人眞多,一抽號碼牌,竟然有60個人排在我前面。漫長的等待,心情更是忐忑。偏偏遇上熟人,道了互相狀況,那人說:「那麼久了,一定已經被註銷了啦!」簡直跟我的想法不謀而合,乾脆不要等算了。但是醜媳婦總要見公婆,就算眞被吊照,總也該了解一下接下來該怎麼補救。


還好是我想太多了。櫃檯辦理的先生非常親切禮貌,根本沒有多問我什麼,接了我的身分證和照片,毫不猶豫地 三兩 下就變出一張嶄新的駕照給我──天哪!不敢相信,竟會如此順利!


(愛的轟炸剎那間心情開朗如陽光普照,光芒閃亮如星星,跳躍在四周盛放的紅玫瑰間…)


看看駕照上面的下次換照日期,是民國103年耶!也就是說,中間無照駕駛的兩年空白自動略過了,是從換證當天的年份算到六年後的生日。嘻嘻嘻,我好像做了壞事卻居然得到好報,整個開心中帶有心虛,眞不好意思啦!


重新有駕照的感覺真好,就算違規被逮時也不必罪加一等了……喔,不對,更正,我是說,有了駕照要更遵守交通規則,這樣才是心安理得。


(呼,流汗。擦汗警察不要來抓我,我已經有駕照了,抓我也沒用。)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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