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個朋友前幾天出了個小車禍,她騎著腳踏車跟一台摩托車發生擦撞,結果她一屁股坐到地上,腰部挫傷,當場痛得爬起不來;而對方摩托車因為緊急煞車,所以車子也滑倒,騎士摔車,外傷看起來反而比我朋友還嚴重些。
摩托車騎士是個年輕男孩,他當場忍著痛,關心我朋友的傷勢,態度可說非常良好。雙方到了醫院,他也坦承當時他剛好把頭轉開,所以發現我朋友時才會緊急煞車。
不料男孩的老闆娘來了,不分青紅皂白就對著我朋友大呼小叫,她喉嚨之大,話聲分貝之高,態度之惡劣,震驚全場,吵到急診室的醫生都受不了了,嚴詞請她出去,以免打擾到其他病人。
這老闆娘還招了一群壯漢來,並大聲指使男孩對警察翻供,表示雙方都有錯,所以男孩不需要負擔我朋友任何醫藥費。後來我朋友的家人扶她去上廁所,那些壯漢就紛紛說:「你看!你看!可以走路,根本沒事。」大夥兒一哄而散,擺明了耍賴。
警察也許是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,也許是抱著點息事寧人的態度,當場對這種狀況也沒做任何表示,只要我朋友等鑑定結果。
之前我妹有次開車停在路口加油站前等紅燈,結果側面巷子忽然衝出一台失控的摩托車,就這樣攔腰撞上我妹的車,把車門都撞壞了。
騎摩托車的是個男學生,當場毫髮無傷。他知道自己理虧,所以願意負擔修車的費用。雙方留下連絡電話後,我妹怕他不守信用,於是留下他的證件。
不料當天晚上,我妹就接到一通電話,是個兇狠的男人,他說他是那個學生的好兄弟,他恐嚇我妹說她扣留證件是違法的行為,要我妹歸還證件,兩造從此互不相欠,如果我妹膽敢再要求修車費,他就要我妹好看。
接到這種電話,把我妹嚇壞了,於是我們打電話給那個學生本人想問清楚怎麼回事,可是手機關機,我們只好打到他家去。接電話的是學生的父親,他聽到這件事,大概說了八百個對不起,並且一再保證會完全負責,反倒讓我們有點不好意思了。
到了深夜,學生本人終於回電,他很生氣的質問我們為什麼要打電話給他父親?我反問他為什麼要找人恐嚇我妹?他說他沒有,是他朋友自作主張的,對此他也很無奈。
後來我們修了車,跟學生約好時間,把發票給他,並把證件還他,這件事才告一段落。
從以上兩個例子中,我深深覺得,很多狀況,其實雙方當事人都希望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,而且當場就已經可以在很和諧的氣氛之下就把事情做個圓滿的解決,可是,當非在場的第三者出現後,事情就會立刻變得複雜又橫生枝節起來,這種情形屢見不鮮。
就好像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一對戀愛中的男女,本來單純的相愛著,可是當身邊的親友開始提供意見或說長道短後,單純的事情突然就複雜起來,搞得兩人關係緊張,好像戀愛不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,甚至分手了為止。
當然,第三者的本意或許也不是要搞事,只是站在愛護親人、朋友的立場而盲目的挺身而出,雖然這種失去客觀的態度情有可原,但是把事情搞砸不說,往往反而更會因此傷害了自己的親友而不自知,實在不可取。
護短是人的天性,本身並不算太大的過錯,不過下次要護短前,最好還是冷靜點,把事情考慮周詳,想想人情和天理,找出正確的處理方式,這樣才是真正在幫忙,否則攪亂一池春水,對誰都沒有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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