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到台北車站附近辦事,本來計畫要坐捷運去的,可是因為中途還想領兩張「飛機上有蛇」的電影票,所以最後還是騎摩托車去―沒想到這是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決定! 到了台北車站附近,我騎車繞了大概有100圈,就是找不到任何一個停車格。只見一路上嚇死人的有許多交通警察重兵駐守,一台台機車都誤觸地雷,哀鴻遍野,正被開罰單中。見此情景,我還邊暗自慶幸、邊警惕自己,還好沒違規,也千萬不要違規。沒想到找車位的當兒,竟然也中招了! 詳細情形我不想說了,總之違規是我不對。不過我實在覺得有點非戰之罪,那個地方真是個陷阱,除非對那附近爛熟的人,否則又沒地方停,又要繞圈,誤觸法網的機率太高了。願以我慘痛的經驗告訴大家:到台北車站附近,千萬別騎機車! 開罰單的警察很賊,剛好抓到我駕照過期,罪加一等,見獵心喜地開了我兩張罰單,但是完全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―我回家才發現怎麼有兩張罰單?他不是說只罰一張600元嗎?(我沒看過這種新式的傳真紙罰單)而且駕照不見了!怎麼警察是這樣執行公務的?偷偷摸摸的,跟金光黨有什麼不同? 搞了半天,我事情也沒辦成,領到的首映場電影票最後也因為時間無法配合而轉送給我妹的同事,我簡直就像是專程到台北車站去受罰似的!這怎麼可以?不達到點目的就太划不來了。 所以走到228公園去,用最短的時間拍了幾張照片。我知道拍得極差,聊勝於無了,總好過白走一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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